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伍志锐律师     伍志锐律师,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主任、专职律师,民进广西区委法制专委委员、民进南宁市社会法制专委委员,民进南宁市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,良庆区政协委员。任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、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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杀妻案再审 是否自首成焦点

新闻回放:2009年1月23日,李良足与妻子关懿因琐事争吵,最终动手致关懿死亡。11月12日,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良足死刑。

首次报道题目:《老两口告女婿索赔200万》

晨报讯(记者岳巍)一审被判死刑的李良足上诉了,他认为自己有自首情节。

昨日,省高法对李良足杀妻案进行二审开庭。控辩双方对被告人李良足故意杀人的情节并无异议,但李良足是否构成自首成了法庭上争论的焦点。

夫杀妻一审被判死刑

“我拿起床头柜表面的玻璃板,一下砸到她头上,玻璃板就碎了,我又拿起玻璃碎片往她脖子上扎……”这是李良足在预审阶段的供述。

一起生活12年,有个8岁的孩子,是什么让丈夫对妻子下此狠手?

李良足在预审阶段这样供述,2009年1月23日3时许,他在家中吸食毒品后想出去走走,结果与劝阻的妻子吵起来。法院经审理查明,李良足因妻子关懿劝阻其不要外出而产生行凶之念,最终将妻子害死。

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,李良足案后虽然告知他人报警,但随即前往医院治疗手伤,并无归案的意思,是公安机关通过工作了解到其行踪将其抓获,所以不构成自首。

一审法院判处李良足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。一审宣判后,李良足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。

让母亲报警是否算自首?

昨日9时,省高法对李良足杀妻案进行二审开庭。控辩双方对被告人李良足故意杀人的情节并无异议。

被告人辩护律师针对李良足是否有自首情节,向法庭补充提供两项证据,分别为李良足母亲和苏家屯临湖区派出所所长的证人证言。

被告人辩护律师提供的证人证言显示,李良足在案发后给其母打电话,称和妻子“打架了”,让他母亲报警。“李良足到医院治手伤,公安部门是知道的,是李良足母亲主动交代的,属于自首,应从宽量刑。”辩护律师表示。

对此,关家的代理人则认为:“案发后李良足给他母亲打电话,只是说‘打架了’,细节只字未提,不能认定为自首。”

本案没有当庭宣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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