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伍志锐律师     伍志锐律师,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主任、专职律师,民进广西区委法制专委委员、民进南宁市社会法制专委委员,民进南宁市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,良庆区政协委员。任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、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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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伍志锐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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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案心得

什么是过失致人重伤罪?应当如何处罚?

过失致人重伤罪是一种过失犯罪,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,致人重伤的行为。这一犯罪的特征是,行为人并没有伤害他人的目的,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轻信能够避免而致使他人重伤的结果发生。有的表现为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重伤的结果,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,以致造成他人重伤;有的表现为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重伤的结果,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重伤。这里应当强调的一点是,行为人的过失行为,只有造成他人重伤的才能构成犯罪,造成他人轻伤的不构成犯罪。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,而是由于其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他人重伤的,属于意外事故,行为人不负任何刑事责任。
根据刑法规定,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对于过失致人重伤的行为,刑法还有一些特别规定,如关于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和重大责任事故致人重伤的规定等等。根据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,对于刑法另有特别规定的,一律适用特别规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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